六天
瑪竇福音 17:1
經文中提到的「六天」,是指耶穌邀請伯多祿、雅各伯和若望上了一座山,並在那裡顯現了祂的榮耀,這個事件發生在耶穌被釘在十字架前大約六個月前。在這個事件中,耶穌的面貌發出光芒,祂的衣服變得潔白光亮,這是耶穌的轉變的預兆。
在整本天主教思高中文聖經中,「六天」也出現在聖經其他地方,當中一些有特殊其意義:
創世記1章
記載上主創造天地和萬物的時間,創造的過程中重複使用了「第一天」、「第二天」、「第三天」等詞語,這些天的意義在聖經中是指創造的次序和階段。
出谷紀24章
記載梅瑟、亞郎、納達布、阿彼胡,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登上西乃山,祈求上主的指引,並在那裡度過了「六天」。
出谷紀31章
記載上主向梅瑟說話時,要梅瑟度過「六天」的時間,然後才會向他顯現。
在聖經中,「六天」的意義因場景和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,信徒可以透過閱讀聖經和解讀聖經,了解不同的含義,並且在信仰生活中運用。
以天主教思高中文聖經為根據
如資料有誤,請賜教以便更改。謝謝
Picture : https://catholic-daily-reflections.com/2020/10/24/the-greatest-commandment-2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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